我真的是正派_第二百二十五章 可怕的种族(四合一 13000字大章 求月票)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二百二十五章 可怕的种族(四合一 13000字大章 求月票) (第1/9页)

    庭院中。

    原先清虚坐的位置已经空无一人。

    只剩下秦书剑一人独饮。

    相比于之前。

    他现在的心情明显不错。

    人在家中坐。

    财从天上来。

    青云宗横跨一个真域,眼巴巴送来二百万两银子,说实话,他还是挺满意的。

    清虚口中所说的。

    青云宗一年利润只有二百七十万,秦书剑是只信一半。

    换做是他自己。

    去寻求庇护的时候,也不会老老实实的将自己的家底交代清楚。

    所以。

    清虚能够报出二百七十万两,那么按照秦书剑的估计,青云宗一年的利润恐怕也在四百万两以上,至于更高倒是没有太大可能。

    毕竟——

    青云宗如今也只是一方真域的宗门之一。

    连在苍溪真域都不能独领风骚。

    更别说其他的了。

    不然的话。

    秦书剑也不会开口就要二百万两。

    当然。

    他也不怕青云宗拒绝。

    现在元宗不会对青云宗动手,可一旦他打破真域桎梏,晋升为灵域域主的话,那么青云宗就难以保全自身了。

    二百万两一年。

    换取一个宗门的生存。

    秦书剑相信清虚知道该怎么选择。

    况且他一开始,也没有想过这方面的事情,只打算稳定的积蓄实力,等到爆发的那一刻,直接以鲸吞天下之势,将周围的宗门一举吞并镇压。

    到了那时候。

    朝廷也不会为了区区几个真域宗门,去为难一个灵域大宗。

    届时。

    在大昭十三府里面。

    元宗才算是真正的登堂入室,绝非一个真域霸主的名头能够比拟。

    所以清虚此次先一步前来。

    秦书剑对他反倒高看了一眼,同样也让他升起了别样的想法。

    以往屠宗灭门,基本上都是一次性的收获。

    真正说起来。

    也不过是杀鸡取卵的做法。

    若是其他宗门也如青云宗一般的话,倒是能够细水长流。

    元宗得到众多宗门的供养,势力的发展也必然更加迅速。

    在往后的一段时间里面。

    秦书剑都是待在元宗深居简出,一边默默修炼自身功法,一边默默存储生命源。

    凉山真域不晋升灵域则以。

    一旦晋升。

    便要直接跻身灵域大宗。

    一个多月时间过去。

    他在没有消耗生命源的情况下,直接将后面学习的两门功法,全都提升到了真武篇第二重的层次。

    不知是因为没有一门功法修炼到圆满。

    还是因为两门真武篇第二重的功法,所叠加的力量还是不够。

    第三条寰宇天锁迟迟没有出现。

    对此。

    秦书剑也是始终保持淡然。

    至于他淡然的底气。

    就是通过一个多月的积累,已经得到了五十多万,将近六十万点的生命源。

    只要自己愿意。

    随时都能将两门功法堆到圆满的地步。

    也就是说。

    秦书剑现在是随时都能凝聚出四条寰宇天锁,然后打破真域桎梏,成为传闻当中的灵域域主。

    对于别人来说。

    灵域域主只存在于传闻当中。

    纵然是天赋妖孽的人物,想要打破这个桎梏的可能性都几乎为零。

    哪怕穷尽毕生精力,都不一定能够做到。

    对此。

    秦书剑倒是没有太大感触。

    对于他来说。

    最难的可能就是默默等生命源增加了吧。

    ——

    一片本该是正常不过的山脉,哪怕灵气相对来说浓郁,在落尘灵域里面这样的山脉亦是存在不少。

    然而。

    这片山脉却是在落尘灵域之中,近乎到了无人不知的地步。

    究其原因。

    便是因为山脉当中。

    坐落着落尘灵域仅有的几方大宗之一——天武宗。

    一处环境优雅的庭院中。

    一黑、一白两名老者正在其中对弈。

    “罗姜死了,丹鼎宗那两名余孽最终还是逃了。”张圣明落下一子,语气平淡的说道,清风拂过之际,白袍微微飘动。

    “哼,罗姜也是废物,好歹也是真武巅峰的修士,又有其他帮手,还能让那两人逃了那么久,最后连自己都葬送了!”

    “话也不能这么说,丹鼎宗在如何曾经也是灵域大宗,有些压箱底的手段,罗姜等人追捕不到也是正常。”

    张圣明微微摇头,又是一子落下,继而开口说道。

    “现在问题在于,两人如今拜入了元宗,再想要动手的话,可就没有那么容易了。”

    “不过一个区区真域的宗门,灭了也就是了。”

    “元宗虽是真域宗门,但说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