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页
目录
下一章
第一百三十二章找枪手 (第2/2页)
说,同时宣传固然能够引发粉丝们的热情,却不利于长期的利益。这件事情我没有发表意见,还是看兰登书屋的安排,毕竟他们才是专业的。” “说实话,我没有想到,你写作的速度会这么快。”亚当说道“之前看到的那些著名作家可没有你这么高产。” “这实际上并不算快。”杜奇耸了耸肩膀“《冰与火之歌》是在上大学之前就已经完成的,所以《暗黑破坏神》才是我最近几年花时间写出来的作品,而且作家成名之后之所以作品变少,一来是对作品的要求更高,想要精益求精,一旦作品的口碑下滑,对他们来说就是巨大的损失。二来就是没有了迫切的生活压力,没有了足够的动力,写作的速度自然变慢了。” 欧美这边的版权保护很严密,基本上一两部畅销的小说,就足够让一个作家获得足够悠闲过一辈子的财富,有了足够的钱,除去游玩、垂钓、打高尔夫、开派对等等,功成名就之后,甚至你出席一个获得,就能够获得一笔不菲的资金,这些事情难道不比你坐在打字机前面敲打要有趣,也要简单的多了吗? 所以通常世界级的作家,他们都很穷困,只有贫穷才会激励他们去创作。 一旦功成名就,对于事业和金钱都不再缺乏之后,能够摒弃舒适安逸的生活,对文学拥有强烈的爱好,继续十年如一日的全心去创作的作家,一万个里面都不一定有一个。 甚至现在的杜奇,也开始感觉没有太多的心思来写作,需要操心的事情太多,关键是他当初写小说就是为了第一桶金,现在拥有了足够的资本,凭借经营赚到的钱更多,他不可能专门抽出大量时间再去写小说。 所以杜奇的打算是雇佣枪手。 美国版权法有明确的规定,只要签订了相关的雇佣合同,被雇佣者在合同范围内创作的一切作品,版权都归雇佣者所有。 说白了,就是杜奇写出来一个详细的大纲,写出了背景设定、主线简纲和主要人物等等。然后雇佣一个枪手来写作,写作出来的作品,版权还是杜奇的。 而拥有上一世的许多记忆,杜奇脑海里的‘创意’真是一点都不缺。 当然,还是要给枪手合适的报酬,至于因此可能产生的纠纷,杜奇一点也不担心,只要一开始的合同足够严密,即便是上了法庭,拥有足够的依据,有资本请得起顶尖律师为自己服务的杜奇也不可能是失败的一方。 现在这个念头还只是在杜奇的脑海中转了一圈,接下来打算写什么小说,招揽什么样的枪手,杜奇还需要仔细考虑一下,毕竟每一个作家擅长的写作方向就不一样,擅长写言情小说的,你如果去让他写热血冒险小说,那绝对是一个悲剧。 好在美国这么大,总能够找到合适的各种类型的人选,想要混一口饭吃的扑街写手上一世在华夏很多,在现在的美国同样也不少,杜奇需要的是挑选出来合适的人选,然后审核他们写出来的东西是否合格。